天长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更正公告3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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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事项1、招标文件正文第7页,“履约保证金”之“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中的“服务期”是对应为招标文件正文第1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0日前”还是将“不低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限”也计入在内请给与明确。

回复: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验收结束。

事项2、招标文件正文第24页,“付款方式”中提到“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此“见索即付保函”的有效期限是截止到“合同履行期2025年10月20日”还是包含5年的质保期请给予明确。

回复: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第一次进度款。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项目业绩(或综合性项目业绩包含“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现修改为“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或“垃圾分类管理小程序(或垃圾分类应用程序(APP))项目业绩”(或综合性项目业绩包含“垃圾分类信息化”或“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或“垃圾分类管理小程序(或垃圾分类应用程序(APP))”)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修改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如中标人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合同款据实结算,完成本项目工作量5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完成本项目工作量80%,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全部完成及验收合格,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据实结算)。”。

3、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3)投标分项报价表”以答疑澄清文件2为准。标书代写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调整为: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时间调整为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电子标服务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天康大道23****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王主任、0550-****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千秋大道818号

联系方式:**超、0550-****677、188****8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超

电 话:0550-****716、0550-****677、188****8853

五、附件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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