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屠宰场猪血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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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猪血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屠宰场猪血承包经营权

拍卖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背景

为规范屠宰副产品**利用,提高猪血**化处理效率,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公司研究决定,****屠宰场猪血承包经营权(日均100头猪的猪血供应)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竞拍。

二、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县****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屠宰场两年期猪血承包经营权(日均100头猪的猪血供应),整体拍卖,起拍价为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1、经营权内容

- 承包方需按约定完成猪血的每日收集、无害化处理或合法加工;

- 承包方享有日均100头猪猪血**独家经营权,不得转包或分包;

- 承包方需确保猪血处理符合环保、卫生及食品安全标准。

- 屠宰场剩余的猪血不得在**县境内销售

2、瑕疵声明:以上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瑕疵不做任何担保,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资产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签订合同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竞买人一定要对本次拍卖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预估本次拍卖资产的实际情况。拍卖资产的公告情况或评估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风险提示:因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工作需要,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买受人承包经营而造成损失时,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承包期限也不**,买受人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支持。因以上情形发生,委托人认为如需终止合同时,委托人可随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必须同意,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己知悉并接受这一潜在的重大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竞买人这一潜在风险。本项目为风险项目,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拍卖会有中止、终止情形发生时,拍卖人有权中止、终止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价款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3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同时缴纳首年成交价款、评估报告费4000元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竞买保证金转为)。

2)拍卖成交当日向****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两年)的5%), 该佣金可以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

合同签订完毕后,即视为委托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了买受人,因其他当事人阻挠或影响买受人经营时,买受人应当自行与该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者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追偿。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人应当放弃因此类情形对拍卖人、委托人的一切诉权;并不得因以上原因为由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

三、竞拍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保证金未承包者全额退还,承包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拍卖展示时间、地点

以上资产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请自行实地查看,联系电话:189****4120熊场长;

五、报名登记:

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16:00止(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须带好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进帐单据原件到**县桐坊路1号,**思圣****公司(联系人:周文华156****688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只接****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不允接受现金进账,凡现金进账的视为无效;企业法人参加竞买报名时不能到场时,其代理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证件方能有效。

保证金进账账户:

户名:**市****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51********00183957

六、权利与义务

1.承包方权利

- 独家享有猪血**经营权(日均100头猪的猪血供应);

- 可依法对猪血进行深加工或销售。

2.承包方义务

- 按年支付承包费用(具体金额由成交价确定);

- 确保猪血处理符合国家环保及食品安全标准;

- 接受屠宰场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发包方义务:

- 提供猪血收集所需场地及基础条件;

- 协调屠宰生产与猪血收集的衔接工作;

- 监督承包方履约情况。

- 扣除承包方猪血供应量后剩余的猪血不得在**县境内区域销售;

七、其他事项

1. 不可抗力:如因政策调整、****屠宰场停业,承包费按实际停业天数核减。

2.违约责任:承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 优先续约权: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189****4120熊场长(看样)、139****9931朱先生

- 地址:**市赣东国际汽车江铃壹号院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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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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