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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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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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科德大道1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9****7185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地址 成交金额(元)
**** **市**区**街兴湖街2号北楼1层118房 85762.50
三、成交标的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数量: 1 报价折扣率(%): 75.00 折扣价(元): 85762.50

服务内容: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采购所要求的的全部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全部内容。 (一)采购背景 本次实行框架协议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市联动。2、适用范围: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人的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响应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范围作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定。 3、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作为监理原则,以“一协调:组织协调;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四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变更控制”作为指导思想,协助服务使用方统筹管理、协调相关工程任务。 (三)监理服务目标 以服务使用方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以委托合同、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政府采购文件为工作依据,以“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工作方法,协助服务使用方完成采购需求审核、合同审核、技术路线选型、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等工作,且对项目实施方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咨询、指导、评价,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规、合理、科学、经济,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及本期目标的达成。 (四)项目各阶段监理服务工作要点 1.启动阶段服务要求:(1)制项目监理规划;(2)实施项目采购需求审核;(3)实施项目合同审核;(4)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审核;(5)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实施阶段服务: 2.1基础设施类项目:(1)深化设计方案审核;(2)设施进场验收;(3)试运行计划方案审核;(4)试运行报告审核 2.2软件开发类项目:(1)需求规格说明书审核;(2)概要设计说明书审核;(3)详细设计说明书审核;(4)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审核;(5)系统测试报告审核;(6)试运行计划方案、报告审核 2.3运行维护和系统业务运营类项目:(1)运维或运营服务监督;(2)服务汇报材料审核 3.验收阶段服务:(1)交付验收文档审核;(2)实施项目总结报告审核;(3)编制监理总结报告;(4)组织交付验收;(5)组织合同验收。 (五)其他重点工作 1.会议组织;2.问题管理;3.旁站监理;4.变更管理;5.支付管理;6.实施方团队管理 (六)监理服务安全生产、保密要求 服务过程中要求监理服务方制定一整套项目安全生产、保密制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监理服务方: 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安全生产、保密责任,并遵守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保密要求。 2.监理服务方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3.监理服务方应明确项目各相关文件、资料、事项的保密等级和接触权限等。 4.监理服务方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5.其他保密事项监理服务方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七)监理服务工作准则 监理服务方应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应做到: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督促被监理者完成其所担负的建设任务。 (八)监理服务工作依据 1.《**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修订稿; 2.《**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细则》及其修订稿; 3.**市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文件、通知等; 4.《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1 部分:总则》(GB/T 19668.1-2005) 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2 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2007) 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3 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3-2007) 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4 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4-2007) 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5 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07) 9.《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6 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GB/T 19668.6-2007) (九)监理服务人员要求 1.监理组织架构 监理服务方针对具体服务项目应建立项目监理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监理人员投入及配置 1、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不含)以下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 2、项目投资额300-8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 3、项目投资额800-1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4、项目投资额1500-2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5、项目投资额2500-3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6、项目投资额3500及以上万元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以上人员投入及配置建议为基本要求,具体以服务使用方实际需求为准。 3.监理人员资质要求 3.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2.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1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3.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3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以下证书之一:1、网络工程师;2、数据库系统工程师;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4、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5、信息安全工程师;6、计算机硬件工程师;7、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8、软件评测师;9、软件设计师;10、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11、网络规划设计师;1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13、系统架构设计师;1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5、系统分析师;16、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监理人员更换要求 监理服务方委派人员必须专职从事监理工作。若需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必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报服务使用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期间,监理服务方应安排足够的监理工程师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监理服务方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服务使用方,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服务方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服务使用方: (1)监理机构人员辞职或解聘的; (2)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受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处分的; (3)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 服务使用方有权书面要求监理服务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十)监理服务考核方法 服务使用方对监理服务方开展相关工作实行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监督。合同签署后可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经双方代表签署后执行。合同支付与考核挂钩。 (十一)其他要求 如果**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办法、文件、要求等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价格、标准、规范、内容等,需根据**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描述 需求响应
1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 至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1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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