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天和府二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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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天和府二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市天和府二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市天和府二期项目位于**省**市**市**街道南五里村,东邻天和府一期项目和空地,西邻天和府一期项目和建筑材料堆存场,北邻五里街,南邻村路。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属于工业用地。本次调查面积为18714.04m2,地理中心坐标为E119.57483°,N37.10267°。

而实际的天和府二期项目红线范围总面积为17714.26m2,调查面积比实际占地面积多出了999.78m2,这主要是由于实际的红线范围只占****公司西部大约400m2的区域,并未完全包含在实际红线范围内。而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中“(九)从严监管拆分地块调查。原则上,同一地块不得拆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规定可知,针对其他从事生产活动的地块,不能仅关注规划边界,应着重关注原地块生产工艺和流程,以厂区作为一个整体开展调查工作,不得切割,且调查范围不得小于出让范围。若厂区中部分区域暂未确定未来规划用途,该区域的土壤质量评价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避免重复调查。因此本次调查如果按照实际红线范围开展调查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因此本次调查将完整的****公司占地范围纳入调查范围内,以响应以上政策要求。

地块内建筑物目前均已拆除,拆除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进行了地面平整。在进行现场检测采样时,地块内已进行了考古调查,部分区域存在深度约0.5米、宽约0.5米的坑,现场采样时已根据实际情况微调采样位置,保证取样点位取土均为地块内原状土。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07居住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R2居住用地为第一类用地,未来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二、污染状况

针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实际情况,本地块调查初步采样检测方案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1个(D01-D21),其中包括4个水土复合点(D01/W01、D05/W02、D07/W03、D12/W04);地块外东南侧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DZ01/W05)。在现场实际钻探过程中,各地下水井点位均钻探至强风化岩,均未见地下水。其中,D01/W01在4.2-4.5m处为强风化岩,D05/W02在8.0-8.5m处为强风化岩,D07/W03在4.2-4.5m处为强风化岩,D12/W04在4.0-4.5m处为强风化岩,均未见地下水,与本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结果是一致的。

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45项、pH、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地下水初步确定监测项目为常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外水温37项,即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共37项及石油类、二甲苯共计39项,由于本次并未取得地下水,实际并未进行地下水检测指标的检测。

土壤点位钻探深度初步确定为6米,每个点位取样4个,各个点位根据现场实际地层情况进行钻探和取样,终孔以打到强风化岩石层为准。在本次现场实际钻探过程中,各个土壤点位均钻探至强风化岩,强风化岩层出现在4.-6.5m处,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点位取样3~4个土壤样品送检,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51份,地块外采集土壤样品3份,另外采集6份现场平行样进行送检。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 pH 值检出范围为7.56~8.77,对照点 pH 值检出范围为7.94~8.12,检测结果相差不大,区域内并未出现严重的过酸或过碱现象,土壤总体偏碱性;地块内和对照点样品中砷、镉、铜、铅、镍、汞在各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铬(六价)均未检出,各类重金属均低于对应的风险筛选值且与对照点数值相差不大;所有采集后送检分析的地块内土壤样品和对照点土壤样品中,均没有检出任何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均检测出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值为60mg/kg,对照点土壤样品中也均检测出了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值为53mg/kg,所有检出值低于风险筛选值(826mg/kg),对照点与地块石油烃类检出值进行对比可知地块内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显著高于对照点,该地块内石油烃类污染物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三、结论与建议

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风险水平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作居住用地。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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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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