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哨兵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16: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志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606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惠昌大街附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5-****2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市**镇汇元**段路东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60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哨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中“三、设备数量及技术规范要求”部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内容为:主路检测雷达1:★测速误差:在20km/h、50km/h、100km/h、150km/h、200km/h、240km/h时,测速误差应在±km/h范围内方向:区分来间去向:速度范1~240km/h;支路检测雷达2:方向:区分来间去向:速度范2~220km/h;现变更为:主路检测雷达1:★测速误差:在20km/h、50km/h、100km/h、150km/h、200km/h、240km/h时,测速误差应在±1km/h范围内方向:区分来车去向:速度范围1~240km/h;支路检测雷达2:方向:区分来车去向:速度范围2~220km/h;2.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为: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现变更为:12.货物技术参数及样品图片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27日9:00更正日期: 2025年5月9日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惠昌大街附近
联系方式:031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市**镇汇元**段路东
联系方式:031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志华
电 话:0315-****60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