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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780****水利局)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37号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县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 **县 | **皖疆****公司 | ******公司 | 2025年4月1日 |
| 2 | 孔雀河第三分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 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 | **市 | **义信****公司 | **恒正泓禹****公司 |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