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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镇鹿仁村等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0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信息
| 1 | ****001001 | 532.36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镇鹿仁村等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367067J-****0509-000001-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