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香堆镇仁达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县香堆镇仁达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需变更的内容为: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现变更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内容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根据****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根据得分依次顺延。变更后排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久****公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 联 系 人: 李超强 电 话: 189****469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康巴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7****2043 电子邮件: / |
**县香堆镇仁达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县香堆镇仁达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需变更的内容为: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现变更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内容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根据****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根据得分依次顺延。变更后排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久****公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
联 系 人: 李超强
电 话: 189****469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康巴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7****2043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