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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证办证质量的监督,根据《**省实施细则》和《**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为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按照政务服务“容缺办理”原则,对残疾人证公示环节进行后置,实行“先审核后公示”制度。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评**论存有疑议,均可实名来信、来电反映,****残联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9-****308
监督电话:157****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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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