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
****500.00元
报名时间 2025-05-10 08:00~2025-05-16 17:00
投递时间 2025-05-17 08:00~2025-05-30 09:00
开标时间 2025-05-30 09:00标书代写
**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和补偿项目
| 【项目概况】 **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和补偿项目的潜****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和补偿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389.25万元
1包-(跟踪监测):****000.00元;
2包-(中华鲟增殖放流):630000.00元;
3包-(胭脂鱼、青鱼、草鱼增殖放流):485000.00元;
4包-(栖息地修复):****500.00元。
5、采购需求:因**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的建设将对长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造成影响,**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业主单位中电建(****公司投入资金(即渔业**保护和补偿费用)用于生态补偿。
本项目分四个包段:
一包段:跟踪监测;
二包段:中华鲟增殖放流;
三包段:胭脂鱼、青鱼、草鱼增殖放流;
四包段:栖息地修复。
备注:本项目**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和补偿项目,共分4个标段,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投其中任意标包进行投递,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1包:鱼类早期**监测年限为2年,施工期第2年和运营期第 2年分别开展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每年4-7月,每次监测30天。常规鱼类**监测开展年限为3年,具体为施工期监测1年和运营期监测2年,每年均监测2次,4-7月和9-10月各1次,每次监测15天;水生生物和水环境监测时间同鱼类**监测,每次监测取样1次;长江江豚为施工期监测1次,运营期第2年监测1次,共监测2年,监测时间为施工期间的1个年度的9-11月和2026年9-11月,每次监测10天。
2包:要求鱼类放流任务应在2025年6月份内完成。
3包:要求鱼类放流任务应在2025年6月份内完成。
4包:栖息地修复施工时间为码头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实施,1年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四个合同)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络截图。
6.3供应商的所有证件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6.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10日8:00至2025年5月16日17:00时前(**时间,下同)。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9919或咨询客服(QQ:****975061或****645290)。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17日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cn)进行上传;
1、时间: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时间)
2、地点:2025年5月30日8点30分(**时间)至9点00****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镇体育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13-****822
名 称:****
地 址:**县****停车场出口向前200米
联系方式:189****3590
邮 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9****3590
4、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电 话:0713-****067
邮 箱:****@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公共**交易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cn/#/home)》上发布。
日期: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