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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2NG37367 | 建设单位法人:顾海伟 |
| 李孙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经三路1717号 |
| ****轻小型起重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23_0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14-C34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 ****开发区 |
| 经度:118.63844 纬度: 31.16463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1-29 |
| 环行审〔2018〕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 1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MULL4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MULL483 | 竣工时间:2019-0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19-03-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9-04-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整体购买原******公司的土地及厂房,占地面积222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5396.2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新增冷弯轧机、剪板机、切割机、焊机、抛丸机、喷漆室、喷塑和固化室等生产设施,同步配套建设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库及相应环保处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4%。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单梁悬挂起重机6000套、悬臂吊起重机4000套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轻小型起重设备生产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经三路 1717 号。主要建设冷弯轧压、抛丸、打磨、焊接、喷涂、喷漆和冷作装配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形成年加工6000套单臂悬梁起重设备和4000套悬臂吊起重机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厚度<12mm的采用剪板机进行剪板下料,经下料后的钢材采用钻床进行打孔处理,打孔后送入通过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通过抛丸处理后,移至拼装区域通过点焊将不同规格尺寸的钢材进行拼装,拼装完毕后,进行焊接处理,使钢材连接牢固,焊接完毕后对焊接部位进行打磨处理,打磨后送入喷漆房进行喷漆并晾干,最终得到钢结构产品。 卷板带钢等钢材原料通过冷弯轧机,压制出半成品,之后移至轨道拼装区域通过螺栓进行拼装,拼装完成后,采用锯床将尺寸多余部分锯掉,之后焊接一段接管将轨道进行连接,并送入手工打磨区域对焊接部位进行打磨处理,打磨后经喷粉、烘干固化得到轨道部分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厚度<12mm的采用剪板机进行剪板下料,经下料后的钢材采用钻床进行打孔处理,打孔后送入通过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通过抛丸处理后,移至拼装区域通过点焊将不同规格尺寸的钢材进行拼装,拼装完毕后,进行焊接处理,使钢材连接牢固,焊接完毕后对焊接部位进行打磨处理,打磨后送入喷漆房进行喷漆并晾干,最终得到钢结构产品。 卷板带钢等钢材原料通过冷弯轧机,压制出半成品,之后移至轨道拼装区域通过螺栓进行拼装,拼装完成后,采用锯床将尺寸多余部分锯掉,之后焊接一段接管将轨道进行连接,并送入手工打磨区域对焊接部位进行打磨处理,打磨后经喷粉、烘干固化得到轨道部分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废气、喷粉颗粒物、固化废气、及食堂油烟。 ①切割烟尘:项目对火焰切割机割嘴上部设置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烟尘,处理后的切割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抛丸粉尘:项目对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焊接烟尘:项目对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机烟尘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④油漆废气:项目对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采用2套处理系统(过滤棉除漆雾+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油漆废气经2套处理系统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喷粉颗粒物:项目对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2套旋风+滤芯过滤除尘系统处理,经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⑥固化废气:项目对固化烘道进、出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⑦食堂油烟:项目对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源于冷弯轧机、剪板机、切割机、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动力噪声。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尽量远离厂界地方;各种动力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低、性能优良的产品;底座安装防振垫;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废铁屑、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项目设置一座6m2的危废仓库,并对仓库地面进行了重点防渗,能够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1、根据环评报告,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内排水须做到雨污分流,厂****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项目废水主要是食堂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清洗废水应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合并进入高效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厂区指定污水窨井。废水排****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pH6~9,C0Dcr≤300mg/L,BOD5≤150mg/L,NH3-N≤25g/L,SS≤175mg/L),废水总排口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2、项目烘干固化、等离子切割机火焰以灌装丙烷为燃料,工艺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切割、抛丸、焊接、打磨、喷漆、晾干、喷粉和固化等,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等。其中,喷漆及晾干须在喷漆房内操作,切割、焊接烟尘应采用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工段须封闭设置,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塑粉尘采用滤芯过滤+旋风除尘器处理;喷漆、晾干和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采用光氧化催化分解+活性炭吸附等高效废气处理工艺处理。其它区域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有效措施。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标准》(G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相关标准及表3中限值。食堂参照执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建设,食堂灶头上端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各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 应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抛丸粉尘、废原料包装物、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油漆桶、废油桶、废漆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废暂存库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规定,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杜绝产生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废气、喷粉颗粒物、固化废气、及食堂油烟。 ①切割烟尘:项目对火焰切割机割嘴上部设置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烟尘,处理后的切割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抛丸粉尘:项目对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焊接烟尘:项目对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机烟尘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④油漆废气:项目对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采用2套处理系统(过滤棉除漆雾+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油漆废气经2套处理系统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喷粉颗粒物:项目对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2套旋风+滤芯过滤除尘系统处理,经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⑥固化废气:项目对固化烘道进、出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⑦食堂油烟:项目对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源于冷弯轧机、剪板机、切割机、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动力噪声。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尽量远离厂界地方;各种动力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低、性能优良的产品;底座安装防振垫;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废铁屑、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项目设置一座6m2的危废仓库,并对仓库地面进行了重点防渗,能够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废边角料、废铁屑、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落实环保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项目须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实行清洁生产, 提高各种物料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且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8 | 0 | 0 | 0 | 0 | 0.18 | 0 | |
| 0 | 0.283 | 0 | 0 | 0 | 0.283 | 0.283 | |
| 0 | 0.0228 | 0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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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74 | 0 | 0 | 0 | 0.274 | 0.274 | / |
| 0 | 0.395 | 0 | 0 | 0 | 0.395 | 0.395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 |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两天日均值分别为163mg/L、55.7mg/L、13.2mg/L、60mg/L、0.12mg/L;164mg/L、53.7mg/L、13.0mg/L、64mg/L、0.10mg/L |
| 1 | 抛丸工序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 | 抛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75×10-2kg/h,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
| 2 | 喷粉工序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对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2套旋风+滤芯过滤除尘系统处理,经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喷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15×10-2kg/h,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3 | 油漆废气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项目对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采用2套处理系统(过滤棉除漆雾+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油漆废气经2套处理系统处理后,汇合进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甲苯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03mg/m3,二甲苯排放最大浓度值为2.4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值为8.24mg/m3,排放满足**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中浓度限值要求 | |
| 4 | 固化废气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固化废气:项目对固化烘道进、出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甲苯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03mg/m3,二甲苯排放最大浓度值为2.4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值为8.24mg/m3,排放满足**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中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控制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 | 项目主要来源于冷弯轧机、剪板机、切割机、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动力噪声。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尽量远离厂界地方;各种动力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低、性能优良的产品;底座安装防振垫;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3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9~58.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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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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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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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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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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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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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