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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674949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景杰 |
| 陈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街道文化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
| 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9-C35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街道文化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
| 经度:119.2295 纬度: 36.413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3 |
| 潍环安审报告表字〔2024〕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674949002U |
| 2025-03-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埃尔派****公司 |
| 913********36749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埃尔派****公司 |
| 913********367494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7G8QDW3U | 竣工时间:2025-02-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gs.****.com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增加喷涂、清洗、贴片等工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具有年产2000台/套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增加喷涂、清洗、贴片等工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具有年产2000台/套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清洗、激光除锈、贴片、喷漆及晾干、组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清洗、贴片、喷漆及晾干、组装等 |
|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购置激光清洗机,不再设置激光除锈工艺,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激光除锈、手工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酸洗挥发废气、贴片废气、未收集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 ;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手工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由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等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实际生产过程中未设置激光清洗机,因此不再产生激光除锈废气,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技改后设备数量合计207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技改后设备数量206台套 |
| 减少的设备为卷板机、未购置的设备为铣边机及激光清洗机,增加的设备为卷锥机及坡口机,减少和新增加的设备均不属于瓶颈设备,不影响产能,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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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项目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值范围为7.1~7.3;化学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9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3.8mg/L;总磷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0.15mg/L;悬浮物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9mg/L;总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10.73mg/L;溶解性总固体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664mg/L;石油类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33mg/L;氨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3.5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0.13mg/L;所有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排气筒P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项目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3.6mg/m3、最大速率为0.032kg/h,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厂界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密闭喷漆室,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设备密闭,使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手工焊接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酸洗挥发的少量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厂区内绿化,使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使用陶瓷胶进行贴片时会挥发少量的VOCs,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设备密闭,使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及废气收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达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2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最大浓度值为1.3mg/m3,符合**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19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①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②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音措施;③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④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1~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0~47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1 | 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已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场所进行防滲措施,不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 1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等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危废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产生的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 |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不得进行开挖,不得有扬尘污染产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未进行开挖,无扬尘污染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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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扰民、信访事件发生,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发生扰民、信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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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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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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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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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等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设立相关标识牌。建设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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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