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技改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安丘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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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674949张景杰
陈杰**省**市**市
**市**街道文化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技改项目****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29-C35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省**市**市 **街道文化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西北角
经度:119.2295 纬度: 36.4138****环境局**分局
2024-05-23
潍环安审报告表字〔2024〕48号913********3674949002U
2025-03-087500
80**埃尔派****公司
913********3674949**埃尔派****公司
913********3674949******公司
****0700MA7G8QDW3U2025-02-17
2025-04-082025-05-07
gs.****.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增加喷涂、清洗、贴片等工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具有年产2000台/套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增加喷涂、清洗、贴片等工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具有年产2000台/套锂电新材料智能装备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清洗、激光除锈、贴片、喷漆及晾干、组装等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喷砂、清洗、贴片、喷漆及晾干、组装等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购置激光清洗机,不再设置激光除锈工艺,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激光除锈、手工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酸洗挥发废气、贴片废气、未收集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 ;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手工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由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等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实际生产过程中未设置激光清洗机,因此不再产生激光除锈废气,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后设备数量合计207台套实际技改后设备数量206台套
减少的设备为卷板机、未购置的设备为铣边机及激光清洗机,增加的设备为卷锥机及坡口机,减少和新增加的设备均不属于瓶颈设备,不影响产能,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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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排放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项目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值范围为7.1~7.3;化学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9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3.8mg/L;总磷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0.15mg/L;悬浮物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9mg/L;总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10.73mg/L;溶解性总固体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664mg/L;石油类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33mg/L;氨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3.5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0.13mg/L;所有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排气筒P1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喷砂及陶瓷片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3.6mg/m3、最大速率为0.032kg/h,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 厂界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密闭喷漆室,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设备密闭,使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激光切割及数控等离子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气割、普通等离子切割、手工焊接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由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酸洗挥发的少量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厂区内绿化,使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使用陶瓷胶进行贴片时会挥发少量的VOCs,通过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设备密闭,使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及废气收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达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2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最大浓度值为1.3mg/m3,符合**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19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①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②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音措施;③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④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1~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0~47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已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场所进行防滲措施,不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喷砂原料、下脚料、金属屑、漆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污泥、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酸洗液及表板蜡)等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危废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产生的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不得进行开挖,不得有扬尘污染产生。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未进行开挖,无扬尘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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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如有扰民、信访事件发生,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搬迁。未发生扰民、信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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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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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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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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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等责任。已设立相关标识牌。建设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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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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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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