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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新增2025年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要求,经专家评审,对提交申报资料并符合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从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招生计划制定、管理人员配备、师资队伍配备、专兼职教师占比、制度建设、教学场地建设、教学设施配备、学员就业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实地勘验和纸质资料评审,通过综合评审排序,拟定定****学校、定****学校、**市**建筑****学校、**市****学校、**市德****学校有限公司入选**市人社局2025年定点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9日至5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0312-****892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