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支出人工造林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支出人工造林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共1个包,拟确认1名成交人。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承诺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标书代写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磋商文件自2025年05月12 日至2025年05月16 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请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磋商文件购买:
(1)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现场办理:持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至获取地点完成报名登记。
(3)网络办理:将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倪女士 187****1626)完成报名登记。
(4)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账号:811********01027418;开户行:****公司**建设路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八、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标书代写
十一、磋商地点:**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
采购人:****
地址:**县绵池镇中坝滩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837-****304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187****1626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