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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海矿业建筑用碎石/机制砂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海矿业建筑用碎石/机制砂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自治区****新宝拉格镇工业聚集区,坐标:东经113°51′8.183″,北纬42°14′40.884″;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5000m2,利用原有1座生产车间作为生产加工车间建成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t建筑碎石;车间内部安装给料机、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等;本项目办公区、危废暂存间及供电、供水、供热工程均利用原花岗岩加工项目已建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1日至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刘迎林
联系电话:138****80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