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尖坝子街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划拨供地的批复
安府函〔2025〕212号
****规划局:
《关于**县尖坝子街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5〕20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县划拨用地指导价》,以55万元/亩将位于******社区的4085.29平方米(约6.1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县****公司,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此复。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