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标书代写
| 价格分 |
美发师 |
1. ****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标书代写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 价格分 |
金属门窗制作 |
1. ****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标书代写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现更正为:
| 价格分 |
美发师 |
1.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的项目,价格不作为评审(竞争)因素。供应商报价为响应式报价(按最高限价报),否则作无效报价。但由于系统固化原因,评分因素中仍将价格分值设置为10分(评分时,所有有效供应商分值均应为10分)。 2.在评审得分相同时,同等条件下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优先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 价格分 |
金属门窗制作 |
1.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的项目,价格不作为评审(竞争)因素。供应商报价为响应式报价(按最高限价报),否则作无效报价。但由于系统固化原因,评分因素中仍将价格分值设置为10分(评分时,所有有效供应商分值均应为10分)。 2.在评审得分相同时,同等条件下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优先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其他地方与本更正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853
名称:****
地址:**县**镇人民巷19号
联系方式:0834-****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凯乐路75****幼儿园旁铁大门内5楼)
联系方式:0834-****5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834-****511
****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