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审批
河北-邢台-巨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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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08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索引号:****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的检查 1.《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国土**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国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国务院国土**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政府国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复垦数据信息。” 第八条:“****政府国土**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第十三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
2.《**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冀自然资发〔2024〕6号)第五条:“省级自然**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土地复垦的政策指导、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自然**主管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2 对测绘行业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自然**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3 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并加强对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自然**主管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4 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基础测绘条例》第二十四条:“****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测制、加工、处理、提供的监督管理,确保基础测绘成果质量。” 自然**主管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5 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第六十二条: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6 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等违法行为。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7 对在集贸市场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8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9 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的通知》(林生发〔2023〕7号)第十八条: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加强检疫执法,建立和完善检疫备案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检疫检查过程中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方式依法就地处理。
3.《植物检疫条例》(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10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 2.《**省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品种安全性评价,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 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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