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莉与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作出(2025)湘01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初步审查:****系2018年11月9日在******管理局登记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省**市**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三段378号L3层55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从2023年8月15日停止经营,其经营场所系租赁,现已搬离其注册地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三级管理人及三级以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法院不超过5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申报机构提交申报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5:00止,摇号公告于2025年5月16日开通报名通道;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邮件,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压缩包请尽量不超过30MB;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公告条件的机构达到3家以上的,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符合条件申报机构不足三家,本****人民法院名册中补足三家符合公告条件机构随机摇号产生该案管理人及备选机构。
联系人:****办公室0731-****7143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