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砖厂60万吨/年页岩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20 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
****砖厂:
你单位报来的《****砖厂60万吨/年页岩矿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改建,位于**市**县二塘镇甘岭村。项目代码****,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2′31.957″,北纬23°41′52.506″。项目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以页岩矿为生产原料,主要产品为精品砂、泥饼,主要设置成品区、卸料区、滤泥堆放区、沉淀池等构筑物以及土建、设备购置安装等基础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60万吨页岩矿加工产品。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4.17%)。
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采矿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规范堆放、遮盖、洒水;运输车辆设置围挡设施;车辆限速行驶,正常维护机械设备,确保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主要产生有装、卸料粉尘、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输送粉尘、运输扬尘及机动车尾气等。装、卸料过程、原料和成品堆场、投料工序采取喷淋洒水+围挡除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线输送带加盖篷布,实现封闭式输送;筛分物料浸于水槽之中,依靠筛网振动与水的冲击力进行筛分;在破碎车间上方安装高压喷水雾装置,使喷出的水雾与粉尘充分结合以后快速沉降;运输车辆均为封闭式运输,产品运输时洒水增加湿度并加盖篷布后才运输出厂,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设备清洗、降尘等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破碎、筛选、洗砂用水,产生的废水经污水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无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过截排水沟截流后排入设置的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规范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施工噪声管理,确保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均来自生产设备,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垫、隔声等,以及夜间不生产,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四面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建筑垃圾中的废弃砖头及废弃混凝土、废砂石料、弃土、现场杂物等运送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能随处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项目维修区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