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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财农[2025]397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712万元拨付事项进行公告公示。
内容如下:根据呼财农[2025]397号,****财政局下达我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712万元,用于粮油单产提升。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入“****124农村**经济”科目,特此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旗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038;公示期限:长期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470-****463;联系人电话:156****9736;电子邮箱:****@126.com。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视同公告,公告期限为长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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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