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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吨高温科技新材产业园一期工程竣工和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为此,按照该要求对“****年产40万吨高温科技新材产业园一期工程”做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高温科技新材产业园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产业聚集区纬六**侧二铝路东侧
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40万吨高温科技新材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26日,****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22〕49号。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并分期验收,目前一期工程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5月6日全部竣工,相关环保措施贯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整个建设周期。
目前,一期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拟开始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日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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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