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光海**3个电站验收服务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电站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海**3个电站验收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13万元
招标内容:****公司3****电站第三方验收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电站第三方验收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并且符合招标要求。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供应本采购项目供应相应服务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ISO/IEC17025)或检验机构认可证书(ISO/IEC17020),同时需具****监督局颁布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其认可的能力范围应包含光伏组件、光伏系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明;
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人员证明材料等相关扫描件)
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组件监造业绩3个,电站检测评估类业绩3个(均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页)。
1.5信誉要求: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6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 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标书代写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5年02月0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26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
4.2 报名方式:本标段为网上报名,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时间)将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中须列明拟参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费用凭证等原件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电子招标文件发送。
4.3招标文件制作费用:1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177****4186)注: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地址:**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国投大厦)
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地址:**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国投大厦)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地址:**县县城****侧、残联东侧
联系人:顾明星
联系电话:189****06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园区海都路9#-1号
联 系 人:闵师玮
电 话:158****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