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建设局关于启动高新区** GX-ZC-A12街坊控规修改的请示》(昆高规〔2025〕12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高新区** GX-ZC-A12街坊控规修改工作,根据《****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新区**GX-ZC-A12街坊控规修改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GX-ZC-A12街坊控规修改工作(目录代码“A1102”及目录名称“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围绕上位规划调整、土地权属衔接落实、土地收储情况、地块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进行控规修改的必要性,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审批。
2.控规修改方案。根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市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衔接城市绿线划定方案、土地权属、土地收储方案、规划建设诉求等因素,编制控规修改方案报市规委会审议。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根据高新区组织编制的《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近期拟落地招商项目的实际诉求,以及部分规划道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征拆难度大等因素,面临难以实施,因此,启动GX-ZC-A12街坊控规修改是必要的。通过对街坊控规的调整可精准对接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合理优化土地**,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有助于完善片区整体功能布局,促进高新区(**)实现产城融合。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标书代写
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七、目标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评价,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相关内容,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根据委托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工作内容,提供符合相应深度和规范要求的正式成果报告。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相关程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2日到5月1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详见后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1-****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