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欣辉商贸有限公司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审批
山西-临汾-洪洞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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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24MA7XQH5A1P李建新
何晓辉******县
**省**市**县堤村乡干河村恒富加气站对面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B0690-其他煤炭采选
******县 ******县
经度:111.685000 纬度: 36.466389****环境局**分局
2024-04-25
洪行审函〔2024〕15号****
2024-05-11242.22
30****
****1024MA7XQH5A1P****1024MA7XQH5A1P
****1024MA7XQH5A1P**中碳****公司
****0307MA9JYR4X5H2024-07-31
2024-10-252024-11-22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5u9zC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储配煤30万吨。年储配煤30万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煤储存-配煤-成品暂存煤储存-配煤-成品暂存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储煤库要求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物料堆存、装卸以及配煤工序要求设置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同时设置覆盖整个煤堆的喷淋洒水装置;受料口、成品落料点上方要求分别设置集气罩,并引入同一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皮带输送机输送及转载点要求全封闭;运营期颗粒物排放需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车辆运输车顶需加盖篷布,限载限速,同时对运输道路定时洒水,保持厂区道路路面的清洁和相对湿度,减少扬尘污染;厂区办公室冬季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炉灶。 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要求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建设30m3循环沉淀池、4m3淋控废水沉淀池、1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各一座,盥洗用水、初期雨水均要求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淋控废水要求集中收集后用于棚内抑尘洒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加强厂区内各池体的硬化防渗,严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做好固废的妥善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沉淀池底泥要求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要****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要求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要求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厂房屏蔽、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车辆限速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中1#煤棚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置可覆盖整个煤棚的喷淋洒水设施,用于储存过程中抑尘;煤装卸在全封闭煤棚内操作,并在装卸车过程中采取雾炮进行抑尘,共设1台雾炮机;1#配煤生产线采用一体式配煤机,配套1个入料斗,料斗底部下料口与配煤机密闭连接,入料斗设置一个三面围挡集尘罩,进料一侧设软帘,配煤机进料口设置一个三面围挡集尘罩,收集的废气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23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均采用全封闭式输送皮带,物料跌落点尽可能降低落料差,落料时用雾炮机进行抑尘;采用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运输车辆,车辆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上述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2#煤棚已建设,未配套相关设备及设备,本次不进行验收。 本项目办公生活区采用空调取暖,生产车间不供暖,不使用燃煤炉灶。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配套的生活污水收集池(4m3)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煤棚喷淋洒水产生的淋控水,经淋控水池(4m3)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平台产生的洗车废水经沉淀池(30m3)沉淀后复用于运输车辆清洗;收集的初期雨水沉淀(160m3)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厂内严格执行分区防渗要求。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等。除尘灰采用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定期掺入产品中外售;雨水收集池及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底泥在车间内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进行配煤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收集至专用桶内暂存于办公区西北角1座10m2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室内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只对1#煤棚及1#配煤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进行验收,该部分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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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1#煤棚配煤生产线采用一体式配煤机,配套1个入料斗,料斗底部下料口与配煤机密闭连接,入料斗设置一个三面围挡集尘罩,进料一侧设软帘,配煤机进料口设置一个三面围挡集尘罩,收集的废气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风量24000m3/h,过滤风速0.6m/min,过滤面积667m2。 本项目监测期间,1#配煤生产线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可以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中规定的10mg/m3的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废的妥善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沉淀池底泥要求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要****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要求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等。除尘灰采用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定期掺入产品中外售;雨水收集池及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底泥在车间内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进行配煤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收集至专用桶内暂存于办公区西北角1座10m2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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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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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境局**分局于2024年3月28日以临洪环函[2024]15号文件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核定,核定总量为:颗粒物1.056t/a。本次为1#配煤生产线阶段性验收,2#配煤生产线未配套,原环评中两条生产线工作制度、配套设施及排放量均一致,因此本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0.528t/a计。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0.028t,满足工程总量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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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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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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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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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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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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