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告单位:****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原政****登记中心电话:0439-****619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公 告 申请人 | 权利人 |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不动产坐落 | 建筑 结构 | 总层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备注 |
| 1 | 2000第****116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陈栋良 | 于兴珍 | 土地 | 南**路 | 65.55 | 住宅用地 | 国有划拨 |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作废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