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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评价的通知》(昌医保发〔2025〕1号)、《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2025年1月,****保障局采取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工作组现场抽查、后台调取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履约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
优秀11家:****医院、****医院、****医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
良好5家:昌******服务中心、****医院、****医院、****卫生院、****卫生院;
合格2家:****卫生院、****卫生院。
(二)未****医疗机构
未****医疗机构4家,优秀2家,合格2家,合格率100%。
****药店
147****药店优秀74家,良好70家,合格3家;合格率100%。
****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