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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5-05-09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2025年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726 传真电话:0954-****726 通讯地址:**县公园西路****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批复链接 |
| 1 | 关于****养殖场农业面源污染有机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4月29日 | |
| 2 | 关于**沃****公司区域农业废弃物**化利用与低碳循环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