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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局关于35KV玉**变
第二电源工程拟使用草原公示
35KV玉**变第二电源工程因建设需要永久使用草原,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公司**供电局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35KV玉**变第二电源工程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办事处文****小组;****办事处开****小组。
五、拟使用草原范围及面积:项目拟使用**市古**集体草原面积0.0305公顷,其中:
(一)按草地地类分:其他草地面积0.0305公顷。
(二)按草原类型分:山地草甸类面积0.0305公顷。
(三)按建设用途分:均为塔基建设。
(四)按牧草饲用价值等级分:Ⅳ6级草地面积0.0305公顷。
六、拟使用草原的权属:拟使用草原所有权****办事处文****小组;****办事处开****小组,拟使用草原四至界线明晰,权属无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由****公司**供电局与草地权属所有人签订草原补偿协议,及时足额将补偿费用兑付给草原权属者,确保草原权属者的权益。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7日至 2025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草原局政策法规股反映。电话:088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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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