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南院-移动护理车、南院-移动查房车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5月13日起至2025年05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7:30,**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到现场获取的,可派员至****(地址:**市五四路158****广场B座13层)办理手续。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响应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上午09:00(**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厅(地址:**市五四路158****广场B座15层150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03日上午09:00准时在****开标厅(地址:**市五四路158****广场B座15层1502)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 地址:**市**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法:0591-****703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文华、郑欣 联系方式: 0591-****7863转805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标书购买费用账户 |
|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8150009287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元):226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最高总价限价(元)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移动护理车(核心产品) |
6.00 |
台 |
132000 |
114000 |
工业 |
否 |
| 2 |
移动查房车 |
6.00 |
台 |
132000 |
112800 |
工业 |
否 |
****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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