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王毅恒申请买受李天****银行**中心支行)位于**区乐群路13号5单元4-3室(原**区乐群路59号5-4-2号)房补办协议出让手续事宜。
该宗****管理局[市规管字(87)644号],王毅恒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市房权证**区字第****0810号),建筑面积45.3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55平方米,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第三条规定,需补办出让手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362
****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