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实验区基本****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我中心解除与平****公司医**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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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