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包3)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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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包3)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包3)

三、成交信息

包名称: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中式生产车间B-8栋

成交金额:460000元

综合评分法:93.83(分)

包名称:包3

供应商名称:**省****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市**区公平路6号

成交金额:330000元

综合评分法:91.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包1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抽检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服务类

名 称:包3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抽检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云梯、方保红、周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 号)计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新港2路17号

联系方式:0713-****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路19****科技城A3栋701

联系方式:0713-****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志敏

电 话:0713-****558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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