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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财农〔2024〕97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计〔2025〕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农〔2025〕6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县2024****中心建设项目,我局于2025年4月3****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县2024****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在公告期内,有4家公司递交申报材料参加了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邀请市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25年4月25日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公告期内收到的4家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评审。专家根据实施方案的条件要求,对报名的遴选主体逐一评审,陆******社、**县顺******社、**省智慧****公司提供的资料比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施条件,评审组一致同意推荐“陆******社、**县顺******社、**省智慧****公司”为**县2024****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我局根据评审组意见,拟认定“陆******社、**县顺******社、**省智慧****公司”为**县2024****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公示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660-****052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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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