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及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3.负责对各镇街、****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4.监督、****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