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长胜街道,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17′17.588″,北纬38°58′14.554″。项目总占地面积11208㎡,总建筑面积12500㎡,利用现有建筑物设置内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配置各种医疗设备、****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共设置床位数299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6.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气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由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室外排放,废气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消毒剂,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诊疗废水、生活废水、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处理能力为12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集水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水泵基座安装减振垫,水泵进、出管,通风系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机房内,厂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废药品、检验废液、废试剂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暂存于设备间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厂区西侧距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为1200m,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4t/a,SO20.0576t/a,NOx0.2t/a,CODCr 2.8t/a,NH3-N 0.6t/a。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各类排污口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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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