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中医院(北院、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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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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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院、****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17:2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苏梅
项目联系电话 0516-****270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607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睢****路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苏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院、****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标准 “(二)采购包2评标标准:********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中“ 商务部分:项目组管理人员构建 1.拟派项目经理”中的“(3)****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3****应急管理厅监制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得2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5-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与****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189****6077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睢**

联系人:李霄

联系电话:181****8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路22号

联系人:尹苏梅

联系电话:0516-****2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苏梅

电话:0516-****270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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