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曲子镇高李湾村李家湾至袁家山砂砾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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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吴亚楠 联系电话 180****1599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12 17:25: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14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曲子镇高李湾村李家湾至袁家山砂砾路建设项目 **** 工程-施工 724747.0(元)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子镇高李湾村李家湾至袁家山砂砾路****财政局以环财发〔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子镇高李湾村李家湾至袁家山砂砾路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曲子镇高李湾村

2.4建设内容:**曲子镇高李湾村李家湾至袁家山砂砾路建设项目位于**曲子镇高李湾村境内,路线起点S202 线相接,路线总体沿东南向西北方向行进,终点与现有村道相接,路线长 3.62km,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波形梁护栏 96m,标志 21 块,道口标柱 16 根,里程碑 4 块,公示牌 1 块; 土方:挖方 28493m3,填方 9620m3; 路面:15cm 厚天然砂砾面层:18338 ㎡; 排水:现浇 C25 混凝土梯形加固边沟:185.25m3/2375m; 现浇 C25 混凝土排水沟:7.92m3/80m; DN300 边沟涵:12m/4 处; DN500 过路涵:8m/2 处; 桥梁、涵洞:完全利用 2-8m 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矩形板桥 1 座; ** 1-1.0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涵洞 2 道;平面交叉: 4 处。

2.5招标控制价:724747.00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2.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0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标书代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程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17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5月14日17时00分前****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标书代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曲子镇北街6号

联 系 人:李军洲

电 话:153****53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邮政编码:745000

联 系 人:吴亚楠

电 话:180****1599

电子邮箱:****@qq.com

2025年5月1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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