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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武坚镇智能高压电气小镇客厅项目绿化工程 | ||
| 品目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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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19: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孟寥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798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武坚镇**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26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19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孟寥廓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武坚镇智能高压电气小镇客厅项目绿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09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定案价的80%,第三年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付款时均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如有),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现更正为“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60%,第三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付款时均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如有),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更正日期:2025-05-12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武坚镇**路1号
联系人:仲广兵
联系电话:0514-****1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41号3楼
联系人:张圣岳
联系电话:133****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岳
电话:133****7988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