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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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便利店及自动售货机、城站院区自动售货机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87.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71.91平方****便利店约45平方米,庆春院区自动售货机共7个点位约16.77平方米,城站院区自动售货机共3个点位约10.14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5-1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26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上**庆春路79号庆春院区6号楼1楼便利店**市上**庆春路79号庆春院区1号楼、2号楼、5号楼、6号楼自动售货机**市上**城站路58号城站院区12号楼南侧自动售货机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6911 |
| 联系地址 |
**市上**庆春路79号12号楼3楼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87.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便利店、自动售货机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空调能耗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方承诺服务期内24****医院要求安排营业时间除外),保证供应商品同城同价。 10、****便利店门店消费优惠折扣8.8折(凭员工卡刷卡消费为准)。 11、承租方经营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同品牌门店价格,出租方定期组织市场调研,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价格高于院外同品牌门店售价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次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5000元,第二次发现直接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退出,后果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不得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不得在机身及使用APP上进行小额贷款、金融等广告投放,如发现直接要求停业整改,并承担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13、为保障售卖产品价格的合理性,自助售卖服务的产品价格不得偏离市场定价,产品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零售价)必须获得出租方备案通过,必须销售清单和禁售清单详见附件。 14、****医院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商品售卖要求及建议。 15、承租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报价或承租资格;已签署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承租方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查询网址:http://www.****.cn/index.html。承租方不得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单位。】。 3、意向方(仅限本身)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2023年或2024年)或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为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露****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4、意****公司)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查询记录、《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执行标准:①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管理局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查询记录)、《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截止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日证书依然处于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中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5、意向方近3年(2022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商业道德,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偷税漏税、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行贿受贿等。 ②、诚信经营:在过往的商业活动中,我方始终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未出现欺诈,假宣传等行为,未因上述行为被相关机构调查、处罚或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③、保障质量与安全:我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或安全问题导致的消费者投诉、诉讼或赔偿事件。【执行标准:提供承诺函】。 6、与出租方有过租赁合同纠纷的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执行标准: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是否符合条件由出租方最终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400-****-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10)
附件:禁售清单 (1).pdf下载预览
附件:必须销售清单 (1).pdf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便利店 售货柜).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庆春、城站.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 (1).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 - 庆春、城站.docx下载预览
《承诺函》 (1).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1).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 庆春、城站.docx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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