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5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委托人通过招标确定沥青、沥青混凝土、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等原材料供应商备选库,在服务期内由委托人确定相关业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入库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将终止与其**,移出材料供应商备选库)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
4、入围数量:五家
三、成交情况:
| 序号 | 入围供应商 | 地址 |
| 1 | **** | **省**市**区王村乡信臣路与312国道交叉口王村道班院内东侧办公楼1楼101-103室 |
| 2 | 河****公司 | **省**市**区潦河镇潦英路与南邓路口东30米附68号1006室 |
| 3 | **华利水泥厂 | **市蒲山镇 |
| 4 | ****商贸有限公司 | ****示范区**街道长江东路利民路169号 |
| 5 | ****公司 | ****示范区****办事处****酒店对面9组551号 |
三、评标专家名单:
****委员会主任)、卢晓、周丽珍、项闯、周国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价为基数,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信臣路与312国道交叉口王村道班院内3楼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66****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路15号院
联系人:王明
电话:153****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