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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 明 | 根据《****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文件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县****公司 )于2025 年4月2日,在**市****社区主持召开了《**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若有异议可向有关单位反映。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