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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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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额(¥450,000元) |
| 环保技术咨询 |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 |
| ¥22500.0 - ¥450000.0 |
| 中标金额为包干价 |
| 1.完成五年评估自评。根据**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12月31日首次发布起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指标评估截止时间可根据资料获取情况展望至 2025年12月30日),本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推进情况,对照省厅方案规定的五年跟踪评估内容,完成五年评估并于2025年8月底前形成报告,****生态环境厅,同步将有关成果上传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由省生态环境厅再组织开展审核论证。 2.完成2026年度跟踪自评。根据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推进情况,对照省厅方案规定的年度跟踪评估内容,完成年度跟踪自评并于2026年 11 月底前形成跟踪报告,****生态环境厅,同步将有关成果上传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标书代写 |
| 3(个工作日) |
| 1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1.具备5名及以上同时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接过地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编制、更新等工作。 2.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2个人(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人员)的专门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同时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和环评工程师证书;技术人员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的副高级职称或环评工程师证书。 3.根据技术要求,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五年评估报告编制,2026年 11 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跟踪报告编制,同时报告质量需获得省厅审核论证通过。 |
| 网上竞价 |
| 财政性资金 |
| 2025-05-15 09:30:00 |
| 线上选取 |
| 2025-05-15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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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