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4〕10号
****关于**市**区2023年度
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3]第32号**市**区202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溱潼镇甸址村、冯庄村,大伦镇兴驰村等地区0.967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溱潼镇集体,溱潼镇甸址村,淤溪镇马庄村等地区0.157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溱潼镇甸址村、冯庄村和淤溪镇马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0295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153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671公顷、转用未利用地0.1573公顷。
二、同意你区通过自行补充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6104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0.2276公顷)。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并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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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