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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890124U | 建设单位法人:李如军 |
| 董启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芦台镇王前村北 |
| 硅溶胶、覆膜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芦台镇王前村北 |
| 经度:117.77327 纬度: 39.3594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1 |
| 津宁审批环〔2024〕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890124U001Q |
| 2024-1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3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89012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890124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23MA068PHJ8R | 竣工时间:2024-10-30 |
| 2024-1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4-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315712.pool8-site.****.cn/dz_details.html?id=1831 |
| 改扩建; 1、铸造车间1拆除1套中频炉(1#炉,含2个炉体,1用1备)、1台抛丸机及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15m高排气筒,其他设备不变;停用现有食堂及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和15m高排气筒; 2、新租车间作为铸造车间2,购置生产、辅助及环保设备,采用精度更高的硅溶胶精密铸造和覆膜砂壳型铸造工艺,生产新产品高合金铸铁件。铸造车间2内新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构成独立的生产区域,与现有工程无相互依托。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1、铸造车间1拆除1套中频炉(1#炉,含2个炉体,1用1备)、1台抛丸机及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15m高排气筒,其他设备不变;停用现有食堂及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和15m高排气筒; 2、新租车间作为铸造车间2,购置生产、辅助及环保设备,采用精度更高的硅溶胶精密铸造和覆膜砂壳型铸造工艺,生产新产品高合金铸铁件。铸造车间2内新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构成独立的生产区域,与现有工程无相互依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铸造车间1内的球磨铸铁件产量减少6250t/a,产量剩余18750t/a。 2、铸造车间2内的高合金铸铁件产量为3000t/a(硅溶胶铸件1000t/a和覆膜砂铸件2000t/a),建成后全厂铸件产量为21750t/a。 | 实际建设情况:1、铸造车间1内的球磨铸铁件产量减少6250t/a,产量剩余18750t/a。 2、铸造车间2内的高合金铸铁件产量为3000t/a(硅溶胶铸件1000t/a和覆膜砂铸件2000t/a),建成后全厂铸件产量为2175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精度更高的硅溶胶精密铸造和覆膜砂壳型铸造工艺,生产新产品高合金铸铁件 1、硅溶胶铸造:熔蜡、射蜡成型、蜡模冷却、修整、组树、制壳、脱蜡及蜡料回收、焙烧、熔化、浇注、脱壳、去浇冒口、抛丸、毛坯修补、机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2、覆膜砂铸造:射砂、合箱、熔化、浇注、落砂及砂处理、去浇冒口、抛丸、毛坯修补、机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精度更高的硅溶胶精密铸造和覆膜砂壳型铸造工艺,生产新产品高合金铸铁件 1、硅溶胶铸造:熔蜡、射蜡成型、蜡模冷却、修整、组树、制壳、脱蜡及蜡料回收、焙烧、熔化、浇注、脱壳、去浇冒口、抛丸、毛坯修补、机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2、覆膜砂铸造:射砂、合箱、熔化、浇注、落砂及砂处理、去浇冒口、抛丸、毛坯修补、机加工、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熔蜡和射蜡成型、组树废气采用气旋喷淋塔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起送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焙烧、射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气旋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熔化、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脱壳、砂处理粉尘均为密闭,去浇冒口粉尘采用接受式吸风口收集至单独沉降室内进行沉降,未沉降部分通过沉降室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收集,打磨、焊接粉尘均采用集气罩收集,上述粉尘经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须一同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定期清掏,确保不外排。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液、粘油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炉渣、废渣、废炉料、废包装、废覆膜砂、型壳碎片、收尘灰分类****物资部门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熔蜡和射蜡成型、组树废气采用气旋喷淋塔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起送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焙烧、射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气旋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熔化、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脱壳、砂处理粉尘均为密闭,去浇冒口粉尘采用接受式吸风口收集至单独沉降室内进行沉降,未沉降部分通过沉降室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收集,打磨、焊接粉尘均采用集气罩收集,上述粉尘经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同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经监测,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2、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并按照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公司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GB18597-2023修改单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废渣、废炉料、废包装、废覆膜砂、型壳碎片、收尘灰分类****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你单位须建立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确保有效的降低环境风险。 2、****环境局相关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3、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积极响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4、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1、公司已于2024年7月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120221-2024-045-L。 2、本项目废气排气筒均设置了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及规范化标识。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进行防渗漏、防流失处理,并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3、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的拆除及安装,施工时间较短,污染源为设备安装和拆除等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废弃包装材料、废旧设备等。企业现有工程已编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前正在针对本项目扩建后的全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中。 4、本项目应实施简化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工作(证书编号911********890124U001Q)。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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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26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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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98 | 0.262 | 1.98 | 0.495 | 0 | 1.747 | -0.233 | / |
| 1 | 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不外排 | 本项目位于市政排水管网空白区,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内,委托****定期清掏。本项目蜡模冷却用水、中频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脱蜡用水经蜡水静置桶静置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静置桶定期清渣产生的废渣作为固体废物进行处置,不外排;切削液配制用水随切削液循环使用,不断损耗,进行补充,少量进入废切削液,作为固体废物进行处置,不外排;气旋喷淋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循环水池定期更换产生的废物(废渣、含油废液)作为固体废物进行处置,不外排 | 废水不外排,无需监测 |
| 1 | 气旋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DB12/764-2018《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熔蜡和射蜡成型、组树废气通过蜡模制备间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整体收集,脱蜡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制壳粉尘通过制壳操作室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整体收集。其中熔蜡和射蜡成型、组树废气送至气旋喷淋塔进行预处理后,与脱蜡、制壳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5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气旋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执行DB12/764-2018《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焙烧烟尘和有机废气、射砂粉尘、氨及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管道输送至气旋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 | 烟气黑度每次连续观测30分钟,每分钟观测2次,每天3次;其他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 3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 | 颗粒物、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执行DB12/764-2018《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熔化和硅溶胶铸造浇注烟尘,覆膜砂铸造浇注烟尘和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 4 | 布袋除尘器 | DB12/764-2018《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脱壳、砂处理粉尘均为密闭收集;去浇冒口粉尘采用接受式吸风口收集至单独沉降室内进行沉降,未沉降部分通过沉降室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整体负压收集;打磨、焊接粉尘均采用集气罩收集。上述粉尘经收集后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与自带布袋除尘器密闭收集和处理的抛丸粉尘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P8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2次 |
| 1 | 在铸造车间2北半侧中间部位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1处,建筑面积约24m2; 在铸造车间2北半侧中间部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建筑面积约24m2。炉渣、废渣、废炉料、废包装、废覆膜砂、型壳碎片、收尘灰分类****物资部门回收;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液、粘油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在铸造车间2北半侧中间部位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1处,建筑面积约24m2; 在铸造车间2北半侧中间部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建筑面积约24m2。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液、粘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交由******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废渣、废炉料、废包装、废覆膜砂、型壳碎片、收尘灰分类****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 1 | 你单位须建立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确保有效的降低环境风险。 | 公司已发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车间、危废间地面均已进行了防渗处理,在危险废物存放区和液压油、切削液等液态物料存放区周边设置灭火器,底部设置防渗托盘,同时厂区配备应急沙袋,用于泄漏物资吸收和消防废水封堵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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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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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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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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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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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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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