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城**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转发**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昭住建联发〔2024〕9号)精神,我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动态分配工作第2批次共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78户,****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局、****管理局、****大队、****中心、****中心等8个****住建局综合审核,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6户,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2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6户。其中,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不满1年的自主创业人员1户;属于移民搬**置人口且在黎明、七里、北门、天生、邱家屿五个**集中安置点范围有安置房的1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不能提供车辆价格证明资料的1户;申请人务工地点未****社区范围内1户;申请人无务工合同1户;申请人务工合同资料无务工企业经营地址1户(详见附件1)。
二、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2户(详见附件2)。
三、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待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
四、公示期
2025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公示期5天。
五、相关事宜
公示期内,申****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若申请对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建设局住保中心(移投大厦五楼)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0-****583。
附件:1. **县2025年第2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不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xlsx
2. **县2025年第2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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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