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镇卫生院岳集分院门诊楼、住院部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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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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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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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住院部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门诊楼、住院部改造项目”于2025年5月12日15:00时在****开标二室举行开标会议,推荐由“****”中标,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做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门诊楼、

住院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院长

联系方式:187****35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闫强

联系方式:138****7901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448634.00元

评审总得分

91.33分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

合格

评审专家名单

高超、尹建兵、李乾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4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向****纪检提出投诉,电话:158****8988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3
中标通知
濉溪县铁佛镇卫生院岳集分院门诊楼、住院部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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