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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政府于2023年5月15日取得镇渡乡一宗电子监管号为****232023A00305,面积为7.5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定动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之前。
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二条,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因项目流失无法开工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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