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307359H/2025-0008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加工厂****中心建设项目)
****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工厂****中心建设项目 | **市**区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A56/03地块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5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为**,屠宰设备等全部购置自动化设备,不利用原有设备。取消肉牛屠宰生产线,屠宰加工生猪数量增加20万头/年。建成后年屠宰加工生猪80万头。 | 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待宰圈、屠宰车间产臭工序、****处理站等废气应分别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2)废水:食堂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厂区内产生的屠宰废水、汽车冲洗废水和除臭喷淋废水等,****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表3中三级标准的并满****基地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水质相关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4)固废: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类及其产品,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入化制间进行无害化处置;猪毛、猪粪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肠胃内容物收集****处理站格栅池与其他屠宰废水一并达标处理;废****公司回收处理;经压滤脱水后的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高温化制后产生的油脂(罐装)及肉骨粉(袋装)集中收集后,油脂交收购单位用于制造化工原料或柴油提炼,肉骨粉用作饲料添加料;废RO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005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00********0089号);《****委员会关于****公司****屠宰场的函》(渝农医函[2022]93号)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