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睿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有色金属规模化再生**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有色金属规模化再生**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睿钛公司)是一家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金属****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信用代码为:****0200MABQNHGC2E。睿钛公司在**回族自治区**市**区石****开发区建设“****有色金属规模化再生**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回收处置**回族自治区境内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企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企业、制药企业等产生的废催化剂。

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备案证(项目代码:****),****公司委托****编制《****有色金属规模化再生**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12月14日石****开发区管理委员****建设局以“石高管环函〔2022〕12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成,2023年12月8日,****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正式投运,核准经营规模:5万吨/年,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46含镍废物(900-037-46)和HW50(包括43小类)以上类别中含镍合金、钼合金、钒钛合金、铂合金、钯合金、氧化铝的废催化剂。2023年8月企业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640202-2023-036-L,2024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200MABQNHGC2E001Q)。

睿钛公司租用**市****公司厂房(僵尸企业),环评批复年处置利用危险废物50000吨,回收镍铁合金、钼铁合金、镍钼合金、钒钛合金、铂钯贵金属合金等,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总投资为21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68.02万元,占总投资5.79%。企业对厂房地面重新防渗,重新改造并安装设备,建设焙烧及煅烧生产线,****实验室均建成未投运,本次验收仅针对焙烧及煅烧生产线,****实验室若日后投运须另行验收。环保措施优于原环评,主要为危废贮存库废气停炉期增加一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塔”,加强无组织气体收集效率,重点防渗区防渗层均为2mm的HDPE膜,渗透系数≤1.0×10-12cm/s,优于环评,整体对比规模及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环保措施优于环评阶段,其他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基本一致,目前无环境投诉及处罚情况,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二、环保措施

项目环保措施

(1)废气

1)预处理及回转窑投料

①项目回转窑投料建设料仓,料仓进行封闭,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回转窑进料口布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内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

②筛分、破碎过程产生颗粒物,在生产车间建设12m*4.5m*4m的钢结构密闭房,安装吸风罩、φ300mm收集管道接入回转窑进料口布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内去除颗粒物和有机物,净化后的废气DA002排气筒排放。

2)熔炼炉系统废气

①焙烧炉投料、出渣过程废气经在投料口及出渣口上方建设集气罩经收集后与焙烧废气进入焙烧窑颗粒物处理系统处理,废气经过φ400mm*15m不锈钢U型管初级除尘后进入覆膜滤袋式收尘箱内二次除尘后,进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急冷+SCR+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②精炼炉上料口、出渣口、浇筑工序用钢板封闭后,安装φ200mm吸风口、φ300mm管线及调节阀,引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精炼炉精炼废气通过φ400mm*15m管道引至不锈钢U型管初级除尘后,进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③回转窑排放废气经过初级收尘箱除尘后,进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④电弧炉下部进行全封闭,上料口、出渣口、浇铸口采用集气罩收集,引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精炼废气经过初级收尘箱除尘后,引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至回转窑燃烧后进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现有贮存库废气收集系统通风机后增加一套φ2*5.5m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塔,配套φ600mm连接管道,安装切换风阀,通过系统管道风阀切换,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在停炉期间经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处理后引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袋式除尘器出风口管道内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

2)企业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池+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室内安装、并做隔声门窗,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袋(桶)、飞灰及废脱硝催化剂,其中,废脱硝催化剂集中收集用于本项目煅烧、精炼,回收金属,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袋(桶)及飞灰委托**清大****公司(集中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防止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及废耐火材料,与**市****制品厂签订固废协同处理协议,送至该企业作为免烧砖原材料综合利用。厂区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4)依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5)环评批复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为7.2t/a、SO2为4.2t/a、NOx为6.0t/a、VOCs1.3t/a。废水总量控制指标:COD1.48t/a、氨氮0.13t/a。根据验收监测核算满负荷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为2.84t/a、SO2为0.93t/a、NOx为1.27t/a、VOCs0.92t/a。废水排放总量:COD1.18t/a、氨氮0.13t/a,均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达标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三、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落实了“三同时”制度,环保资料齐全,管理制度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总量满足环评要求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石****开发区湘江路与团结路的西侧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6626

电子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